政府一向關心僑民經濟,為有效協助僑民創業或僑營事業向銀行順利取得融資,
於民國77年6月核准設立本基金,同年7月18日完成登記,正式成立並即開始營運,對 創業僑民及僑營事業之海外融資提供信用保證。嗣於87年1月為配合政府輔導臺商赴 海外投資之政策,開辦臺商企業之融資保證業務。